在整个社会提倡“诚信”的时代,国家对”失信”的惩戒加严,多部委实施联合惩戒,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这就要求企业在日常管理活动中避免企业“诚信”失分。那么企业在发生什么的情况下企业纳税信用会被扣分呢?
在整个社会提倡“诚信”的时代,国家对”失信”的惩戒加严,多部委实施联合惩戒,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这就要求企业在日常管理活动中避免企业“诚信”失分。那么企业在发生什么的情况下企业纳税信用会被扣分呢?
1、企业银行账户设置数大于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供数
2、已经在工商部门完成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未向税务机关报告相关信息
3、应设置未设置或未按照规定设置账簿、记账凭证以及其他纳税资料的
4、未按照规定保管账簿、记账凭证以及其他纳税资料的
5、日常管理中被税务机关依职权核定计算税款的(按税种)
6、提供虚假涉税资料,不如实反映或拒绝提供涉税资料的
7、未按期抄报金税盘或税控盘
8、非正常原因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
9、未按规定期限纳税申报各种申报表
10、未按规定期限进行代扣代缴的义务
11、未按规定期限填报财务报表
12、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
13、未按规定使用电子器具开具发票,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数据
14、未按规定保管纸质发票并造成发票损毁、遗失
15、跨境或跨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或者存放纸质空白发票
16、未在规定时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开立(变更)账号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相关规定。对企业的联合惩戒措施:
(一)依法依规限制取得政府性支持。
(二)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
(三)将失信企业及其相关人员有关信息作为公司债券和股票发行审核的参考,从严审核企业债券发行。
(四)暂停审批科技项目。
(五)依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依法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
(七)严格、审慎审批新改扩建项目的环评事项。
(八)从严审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
(九)依法限制境内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或者限制成为股权激励对象。
(十)对其进出口货物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单证审核和布控查验。
(十一)申请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的,不予通过认证;已经成为认证企业的,按照规定下调企业信用等级。
(十二)将失信企业有关信息纳入检验检疫进出口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依据《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对其进行信用评级和监督。
(十三)认证机构暂停或者撤销相关认证证书。
(十四)在审批保险公司设立时,将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的失信状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十五)在核准与管理相关外汇额度时作审慎性参考。
(十六)依法限制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七)对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授予荣誉称号时,应当参考其统计信用状况,对失信企业和失信人员,不予颁发政府荣誉;及时撤销失信企业和失信人员获得的荣誉称号。